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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寫道
當我像小王子一樣的快步趕路,跋涉過一兩尺高的厚雪堆前往那個我很熟悉的教堂時,
我已經完全忘記了自 2005 起,人生很多次的「不如死在雪堆裡」到底是什麼心情了。
這是上帝的奇蹟。因為,能夠徹底的遺忘,是珍貴福份的幸福。
雖然腦筋知道那是我的親身體驗,
但是感覺上,並不是「我」的事,我在講個不知誰的歷史故事。。
有一種說不出的感覺在附和著
對於以前那些事
我不記得了
所以很慶幸 我不記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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